Monday, September 20, 2004

遗忘是一种幸福

昨天晚上看电视,最后停在了电影Speed上面。中文叫,生死时速。

认真说来,这片自从94年上映以来,我看了不下4遍,每次都是想看新电影一样的兴致盎然,不为别的,因为我总是不记得剧情发展。留在脑海里面的情节,只有公路没有修完,大家最后要跳过去的那段。被roommate讥笑为影盲的我俩,还是乐呵呵的看完了。

喜欢这部片子的一大理由,就是高潮迭起,而且,每每中间,还会留下一些平静的镜头和故事,让人喘口气。不是一味的紧张,虽然,破绽有之,做作有之,如果看成一本小说,这么长,到最后还能扣人心弦,也算是个不错的作品了。

再回头来想想,那个时候(转眼就是10年前)的特技,焰火和动作,也是毫不逊色了。

说到电影,忍不住点名批评这些Sci-Fi,可叹我还是个大Sci-Fi的fan,都扇不起来了。整部i-robot里面,只有一个机器人有名字,剩下的,都是剪刀和胶水的产物(copy&paste),多没意思。

最近的Sky Captain,据说所有的演员,都是在蓝色背景面前表演的,哎,那个和用电脑做几个人物出来,再演有什么区别,演员不觉得自己在做戏,比起话剧和opera还不如。哼,我是下定决心不让这种作品骗我的钱的!

回到忘性这个问题上,我对于很多看过的东西,比如书,比如电影,总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一次看的时候,有多认真。

比如张爱玲的《倾城之恋》,我是每段描写都记得非常清楚,月光下的电话,长长墙下面的对话,还有浅水湾饭店的大堂,印度女人的奇异帽子,还有最后他们藏身的公寓,再读起来,也是历历在目的。

比如电影里面的《Chicago》,陪人看过两遍,第一次在电影院是因为买票去看的纪录片实在是难看,就走场了。
只看了半截,发现自己也是个浮华而喜爱绚烂色彩的俗人(当然,一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俗人,只不过不确定是那种而已),于是觉得非要去看一场百老汇的show才好(结果到现在也没有事先)。但是,每次演员到了那里开始要唱那一段,我是了然于心的。所以,知道自己记得清楚。

剩下的,就忘记了。所以,生活还能够不费力找到很多“新”东西。

不过,够郁闷的事,笑话这个东西,我看完了,总是不会忘记,于是发现这个世界上好玩的笑话越来越少。
很小的时候,和爸爸抢着看《讽刺与幽默》,现在图书馆找到的“The complete far side",发现还好多的都似曾相识,嗯,要是忘性大一点点就好了。

//大下午的,我怎么又开始胡说八道呢?^_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