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边,海边~~
幼儿园的老师几天来的报告上都写着,你们儿子爱玩水,爱玩沙,每天都美得不亦乐乎。
到了周末,我们这对严重缺乏睡眠的爹妈,也咬紧牙关,带着小东西去海边玩。
第一次这么近的见到海浪,狗仔仔兴奋得大叫,叽哩哇啦的,也不知道抒发的什么感情,

后来见到天上飞的海鸥,又是一阵激动,因为以前在河边,只见过天鹅,大雁和鸭子,飞得这么高的鸟儿,还那么近,越发是吱吱喳喳,不停嘴。

适应了环境,提着小桶,抓着小铲子,开始了沙滩建筑事业。

当然,玩得这么高兴,也是因为有个大孩子一样的老爹陪着他疯。

时不时,两个小伙子,还分享一下沙滩上的小发现。

奶奶有说过,给小孩子水和沙子,玩上一天一夜也不会厌倦,狗仔仔算是到了这个巨大的乐园。


爷爷怕小东西冷,把他包成了个活动小粽子。引得大家都纷纷忍俊不禁。


最后,终于累的趴下了。

再来几张沙滩回想……

万水千山只等闲
老公是狂热的户外运动爱好者,当然不算是专业,但是爬山涉水是不在话下的。想当初嫁给老公的时候,和一群狐朋狗友到了夏天,差不多每个周末都出门,或者露营,或者爬山,或者是去海边骑车,很是纨绔了一阵子。
当然,等我们伟大的转折号小朋友出现了,这么悠闲的生活方式,也就顺理成章的画上了句号。可是,自由的心是没有办法限制的,向往户外的精神是没有办法束缚的,上个周末,我们公司组织夏日出游,在New Hampshire的Mt. Washington订了四间酒店,让我们这些员工拖家带口去夏游。
Mt. Washington的顶峰,是New England地区的最高峰,高
6,288 ft (折合1,917 m),在顶上,测到了人类观测站见过的最高风速。当年我们还是只有两个口子的时候,也去爬过几次,算是非常有挑战性的行山径了。
长话短说,星期六,我们开着车在山区乱转的时候,觉得应该挑战一下自己,也为了以后有个吹牛的资本,当然,更是因为天气好的非常不一般,阳光灿烂,山脚一丝风都没有,我们决定带着狗仔仔同学,登顶!

背他的篓子一直放在车尾箱(可是我们不是打算好的),备好水和干粮,我们就上路了。
按照通常的习惯,总是我先背他到爬不动为止,然后孩子他爹接过去,背到最后,等差不多四分之一路程过了,我的速度基本上降到了0,OmO把孩子接过去,继续健步如飞,我在后面拖着腿,慢慢跟上。
爬山其实不一定讲究的是速度,很多时候,这是个耐力的运动,同样的路程,快爬大概四个小时,慢爬可能六个小时,耐力强的人,最后也是能够登顶的。

爬到一半,狗仔仔已经在他爹背上呼噜着了,我们放下他,盖上毯子,就地吃中饭。吃完了,小东西还在睡。我们两个思来想去,觉得刚才那段实在是小菜一碟,尤其是儿子一点都不闹腾,比起两口子爬,就是多了个20磅的米袋子。既然如此,择日不如撞日,我们就转上了高难度的一条路径。

山不在高,有仙则灵;没有仙的山,就只能够高一点了。Mt. Washington的上半截,已经不能够长树了,因为风大,因为冷,因为没有足够的土壤可以滋润,所以,等我们爬到还有1 Mile左右的时候,就是在大大小小的石头中间穿行了。谁能够想到,在七月天的时候,山上居然还有大块大块的雪。

我们走走停停,看着热闹,狗仔仔估计意识到自己误了中饭的点儿,醒了过来。为了防止米袋子不乖,我们就地停下来,给他喂饭。
在高且陡的山腰,我们找到一处避风的地方,放他从篓子里出来,抱着喂饭。小东西新奇的看着热闹,和上下爬的气喘吁吁的男女老少们打招呼。好几个健硕的行山人冲他竖大拇指,什么"good boy"呀,“youngest hiker"啊,“brave"啦,溢美之词顺着山风汩汩而来。
我们这些做父母的,其实心里都有一块木头,孩子要是被表扬多了,那一定是要出反效果的,我们那儿听见好话,就只能使劲儿的敲木头,盼望着好事能够坚持的久一点。哎,那就会那么容易如愿呢?
吃完饭,狗仔仔就怎么都不愿意回到篓子里去了。我们两人四手硬是摁了进去,这下就成了“华山一景”!那个哭得叫惨烈啊,那个挣扎的叫不顾一切啊,那个一千一百个不情愿啊。
怎么办?我们两个面面相觑,下去,不可能,这山路太陡,这么个蹬法,咱们都要滚下去;上去,这路窄的只能一个人走,上山下山的人要侧身让过,这么个闹法,还不把人家给挤下山去?
没办法,拎出来,妈妈抱抱啊,哄一哄,嗯,不哭了。抱着上去?不可能,我还要两手两脚才爬得上去呢。乖宝宝啊,还是会篓子里面坐一坐吧,一会儿就好了。
不行,还是哭,还是蹬,还是不情愿。
走了三分钟,换了个稍微宽敞一点的地方,我们两个人站在山泉里面(没办法,路要让给人家走啊,那么窄,我们不能把人家挤下去吧?),来,妈妈再抱抱宝宝。
这样吧,宝宝,你坐进去,妈妈背你,好吧?
嗯?放进去了,没有哭。
我当时真是想把他放回到他爹的背上去,可是,言传身教,我们怎么能够撒谎?
妈妈背上,嗯?真的不哭了。
好吧,后面的多半也不用我形容了,大意就是,我得了很多很多的表扬,连老美中间,属于“洋骡子”的那种Hiker都对我敬仰的五体投地,从底爬到顶,没有一个人带着小小孩上去,我们是惟一,而且,还是我在背!我头一次听到这么多的Admire,我博士论文答辩完,都没有人admire我,那天,在大风的石头丛林里,我得到了堆起来那么多的瞻仰。
故事的结局很简单,我们到顶了,狗仔仔还是很享受的,再都没有睡着,兴趣十足的四处张望。我们相信他十岁的时候,不会记得这天,但是,我们很高兴,We Made It!

当然,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有Twist,生活的乐趣在于不断地发现惊奇。还记得我们年轻的时候,爱说"faint",那你知道这个活动中最Faint的部分是什么吗?我背了狗仔仔三个小时左右,爬了大约三分之一的路程,孩子他爹成功的实现了一个对我而言残酷的事实:他一张照片都没有给我照!连照坏的都没有!连个背影都没有!连仅仅出现我身体任何一个部分的照片都没有!
所以,所以,我的这个故事,没有任何照片作为佐证,大家就相信我的文字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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